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印章管理使用规定
发布者:[本站]  浏览:[]  时间:[2007-9-15 8:54:45]  
 
一、校级印章指山东轻工业学院钢印、红印及校长签名章、方章,中共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红印及书记签名章。
二、校级印章均由学校办公室监印员负责保管、使用。未经校办主任同意,不得将存放印章的抽屉钥匙转交他(她)人,若需暂时离开,必须将印章锁好,并妥善保管钥匙。下班时应把印章锁入保险柜中,并将保险柜号码打乱,确保各类印章安全使用。
三、校级印章不得携带外出。特殊情况,需经校长批准,且由两人以上(含两人)共同携出,使用完毕,当即送回。
四、校级印章使用范围:
1、“山东轻工业学院”钢印使用范围限于工作证、学生证、毕业证、荣誉证等各类证件和成绩单。
2、“山东轻工业学院”红印使用范围限于校领导、处(院、部)领导签发的上报公文、函件报表、校级合同、协议书、介绍信、证明等。
3、校长签名章及方章用于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校级重大合同、重要聘书及各种报表等。
4、中共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印章用于以学校党委名义印发的公文、函件报表、公派人员政审表、入党志愿书;以党委名义出具和颁发的聘书、请柬、介绍信及奖状等
5、书记签名章用于需要党委书记以党委书记、法定代表人等身份签字的党员审批材料、各类上报材料、年审材料等。
五、校级印章的使用程序及要求
凡需使用校级印章,一律要填写“用印审批单”(介绍信另有规定)。“用印审批单”要有用印单位领导签名,与教学、科研、人事、财务、校产等有关的上报材料,还须主管职能部门领导在“职能部门负责人”一栏签字;以学校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、材料要由主管领导签名;学校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;需要使用校长、书记签名章,应征得本人同意,并在“用印审批单”上签字。不符合上述规定,监印员一律不予用印。
六、对介绍信用印必须进行严格审查。介绍信的每栏都要按规定填写清楚,存根部分要有部门、单位领导签字,内容不齐全的要令其补齐。另外,还要查看介绍信与存根是否一致,是否编号,日期是否正确。符合上述要求,方可加盖校章。
七、需用印的证件、报表要书写清晰、准确,不可用圆珠笔、铅笔、水彩笔书写,内容不能涂改。照片要求近期、正面、免冠像,且不得有使用过的痕迹。
八、监印员盖章要清晰、端正,位置适宜,对印章要勤擦洗,勤加印油。